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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经清理,决定对如下文件予以废止:
一、《铜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<铜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><铜仁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铜科通〔2023〕11号)。
二、《铜仁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 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<铜仁市企业研发活动扶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铜科通〔2023〕12号)。
铜仁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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